前段時間,佳能(Canon)宣布關閉經營32年的珠海廠,優厚的補償金方案讓全中國打工仔傻了眼,最高遣散費可達150萬(人民幣,下同),平均至少30萬。有網友評價是「分手快樂」的典範,不過也有不同的聲音說是「惡意補償」,更有人說佳能此舉傷害中國人脆弱的民族自尊心。
綜合媒體報導,根據佳能珠海的公告,補償金分為五部分:經濟補償金、特別慰勞金、就業支援金、感懷銘記獎金以及春節慰問金。關於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,《勞動合同法》規定的計算標準是,員工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,以3倍數額作為上限計算,且計算工齡的最高年限為12年,但佳能珠海本次優待方案不設定該上限。
更「過份」的是,佳能竟然全額發放202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獎金,把今年的獎金也額外補足。
這份補償雖然收穫了不少好評,但也有網友說是「惡意補償」,故意拉高中國企業的補償標準,「擾亂」市場環境,似乎佳能不懷好意。一時間,「惡意補償」的論調傳播甚廣。
佳能的賠償方案應該是迄今為止最優惠的方案,沒想到這個方案竟傷害了中國人脆弱的民族自尊心。
對於佳能的「善舉」,官媒反映很冷淡,有的媒體甚至質疑佳能在玩政治手腕,說「也許文明是可以裝出來的,洋人可以假裝他們很正義,佯裝高尚出來聲援弱勢群體。日本的公司也有可能是佯裝體面,或收買人心。」
有評論指出,佳能的補償標準或許高於法律標準,但法律規定的是底線,企業在這個標準上自我加碼,原因可能是多元的,或是因為企業文化,或是財力雄厚,當然功利地想,也可能是通過塑造企業信譽和企業形象獲得長遠回報。企業更厚道地善待員工,雙方和平分手,應該值得鼓勵,用誅心之論來評判佳能的遣散補償,這顯然是不合適的。
評論稱,客觀來看,佳能的補償標準確實高於同行,這可能會給其他企業造成一定的「壓力」。但也不用多慮,佳能自覺自願,但不會也不可能強制其他企業「抄作業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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